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

日期:2025-12-18点击率:128

1  凡我校正式职工和正式入学注册的学生,均可凭本馆借书证(一卡通)到馆借阅图书。

2 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借阅细则如下:

(1)在校本部学生可借25册:中文图书15册、外文图书5册,借期45天;过刊合订本5册,借期10天。

(2)在附属医院临床实习学生可借45册:中文图书35册、外文图书5册,借期90天;过刊合订本5册,借期10天。

(3)教工(不包括附属医院职工)可借45册:中文图书35册,外文图书5册,借期60天;过刊合订本5册,借期10天。

(4)如到期不能按时归还,可以凭借书证及所借图书办理续借,续借期15天。

3  本馆在周六、日、五一、十一正常还书,如还期在寒暑假期间,可在开学后一周内还回,否则按过期处理,如还期在规定的假期前而未还的,开学后将把假期天数累加在内。

4  图书馆将定期公布图书催还名单,如逾期不还者,图书馆统计报送学工部门,为避免影响毕业等事项,请按期还书。

5  如不慎将图书丢失,社科类图书按原书价格3倍赔偿,医学图书按原书价格5倍赔偿,医学图谱按原书价格10倍赔偿。

6  读者应爱护图书,不得任意圈画、污损、撕页,书中所附磁条、条形码注意保护,不得撕毁或损坏,若有损坏,按价赔偿。

7  本馆图书采取大开间、全部开架的方式摆放,读者借阅图书请保持秩序,阅后不借的图书请放回原位置。

8  读者入馆后严禁吸烟,不许大声喧哗、拨打手机,要爱护公物,做一个文明的读者。

9  希望广大读者认真执行本制度,养成良好的借阅习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