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读者:
为方便您及时找回遗失物品,图书馆设有失物招领服务。具体说明如下:
咨询登记:
若您在本馆内遗失个人物品,请前往总服务台咨询登记。工作人员将根据您提供的物品描述、遗失时间及地点等信息,协助核实查找。
拾获物品:
如您拾到其他读者遗留的物品,也请交至总服务台,工作人员将统一登记并保管。
认领凭证:
认领失物时,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如校园卡、身份证等),并尽可能提供物品细节特征,以便核实。
保管期限:
贵重物品(如手机、钱包、证件等)将单独保管,普通物品保留30天,逾期未认领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联系方式:
总服务台电话:2663581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日 6:50-22:00
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,祝您在图书馆学习愉快!